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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09 10:37:00    分享到:
 

地标委函〔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标准化建设,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结合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计划,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申报项目建议应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满足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建议应属于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二、重点方向
围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体系,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重点方向包括:基础共性标准制修订;科技成果类、技术需求类、技术转移类、技术交易类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地方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内容应完整、详实,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
2.标准草案。明确标准草案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31日
2.项目周期。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的管理,制定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24个月,修订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2个月。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项目主要起草单位。
五、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至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组织开展项目建议技术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报送行业主管单位及标准化主管单位并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余浩
电 话:18501638568
邮 箱:18501638568@163.com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306室
邮 编:200235

地标委函〔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标准化建设,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结合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施计划,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申报项目建议应围绕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满足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建议应属于科技成果转化领域。
二、重点方向
围绕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体系,2023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重点方向包括:基础共性标准制修订;科技成果类、技术需求类、技术转移类、技术交易类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地方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内容应完整、详实,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
2.标准草案。明确标准草案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2年11月8日-2022年12月31日
2.项目周期。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的管理,制定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24个月,修订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2个月。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项目主要起草单位。
五、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将申报材料(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至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组织开展项目建议技术论证,根据论证情况报送行业主管单位及标准化主管单位并进行立项评审。
 
联系人:余浩
电 话:18501638568
邮 箱:18501638568@163.com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306室
邮 编:2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