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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传播工作者可以评职称了!怎么申请?了解一下→ 发表时间:2023-09-21 10:27:39    分享到:
面向科技传播工作者设立职称了?这对于很多优秀的科普工作者真是喜大普奔的好消息!

 

  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高评委下单设科技传播组,引发广大科普工作者的关注。

 

  上海的科普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科普工作人才的职务晋升通道却一直不够通畅,与上海科普在全国的标杆性地位不相匹配。

 

  此前上海市职称评审中,在自然科学研究和工程师系列里虽然包含了科学普及,但归类在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学科方向里,科普工作者通常要与科研工作者“挤”同一个赛道。

 

  在实际评审中,常出现非科技传播领域专家评审科技传播工作者的情况,同时缺少对科技传播工作具体的评审细则,常套用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的评审细则,这对于科技传播工作者特别是对在科普基地、场馆、企业等一线从事科普内容创作者和普及推广者造成了严重阻碍,明显限制了上海科技传播队伍的发展。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科普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同志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

 

  2022年9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畅通科普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增强职业认同,合理制定专职科普工作者职称评聘标准”。

 

  市科委主动作为,会同市人社局,积极落实《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本市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普人员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的规定,多次赴本市科普场馆、科普基地、传统媒体、新媒体、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相关单位实地调研,听取一线科普工作者的心声,积极研究面向科技传播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普及推广实际工作等职业特点,兼顾适用性、可操作性,最终在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单列“科技传播”方向,让上海近10万科普工作者从此有了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科技传播”单列将不仅有效促进专门人才队伍的发展,同时还将有利于将目前散落在文化、旅游、科创等业态中的科普产业甄别出来,实现科普产业的具象化,促进科普产业的壮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传播”方向,不再以论文或专著为硬性要求,在副高级评审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主流媒体发表新兴产业或前沿科技相关科普文章也可以作为评审指标。

 

  评审机构

 

  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研究员评审工作。

 

  高评委下设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科技传播4个学科组。

 

  (一)基础研究—包括数学、物理、地理、天文、化学、生物学等专业领域。

 

  (二)应用技术研究—包括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材料与能源、资源与环境等专业领域。

 

  (三)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包括科技情报、科技战略规划制定和执行、科技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

 

  (四)科技传播——包括科技传播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普及推广等专业领域。

 

  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者除外)。

 

  申报评审程序

 

  2023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3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

 

  (2)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10月19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1)上海科学院张江受理点,浦东新区科苑路1278号5楼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371621、51371630

 

  (2)上海科学院五里桥受理点,黄浦区五里桥路219号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63860028,63860029

 

  (3)软件中心受理点,康宁路288弄3号区块链生态谷6号楼5楼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4838846

 

  (4)计算所受理点,静安区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2129221

 

  (5)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零号湾分中心大零号湾受理点,闵行区剑川路940号E幢1楼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000786080

 

  (6)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受理点(科技传播方向),徐汇区淮海中路1634号3号楼101室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53300842



来源:上海科技